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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,開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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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午後,陽光正好,微風不燥。筆神閣 www.bishenge.com

    我靠在我的勞斯萊斯的車蓋上。

    把玩著車頭上的那個夜光琉璃小金人兒。

    碰一下,他就縮進去了。

    把他弄出來之後。

    再碰一下。

    誒~他又縮進去了。

    說實在的,這價值二十三萬的小金人兒科技含量是高哈?

    玩的正開心的時候,我突然感覺陽光似乎黯淡了下來。

    周圍似乎出現了一片片黑色的裂縫。

    我去!

    我有些茫然的打量著周圍的環境。

    事情,似乎一下子變得玄幻了起來。

    就在這時,一道聲音若隱若現的出現在了我的耳中。

    「用我心,換你心……」

    然後,我眼前的景象突然變了。

    溫暖的太陽沒有了,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天花板。

    溫柔的風兒沒有了,取而代之的是電風扇帶來的氧氣含量極低的風。

    同時,還伴隨著嘎吱嘎吱的聲響。

    又是一件老古董了。

    右手茫然的在床上四處摸了起來。

    「嘶~」

    一陣劇痛,從我的指尖順著我的神經傳進了我的大腦里。

    原本還迷迷糊糊的我,一下子就變得精神了起來。

    艾瑪!這是什麼寶藏雙人床?

    我做了起來,用上帝賜予人類的傑作——眼睛。

    輕而易舉的找到了我想要找到的東西。

    「餵?媽,咋啦?

    啊?啊!行,知道了。」

    掛掉電話,一個通紅的狀態欄出現在了我的眼前。

    嘖!六個電。

    你可真虛。

    習慣性的打開qq,我的嘴角在昏暗的房間之中勾起了一絲弧度。

    弧度慢慢變大,當大到一定地步的時候。

    我的大板牙在昏暗的環境之中,反射出了絲絲光芒。

    娜娜給我發消息了。

    一個是兩點半的。

    一個是三點多的。

    兩點半的消息說的是。

    「我回來了,你幹什麼呢?」

    之前得知她和他母親出去逛商場了,所以我就直接和我的大床來了一個親密接觸。

    本想著十二點多睡到兩點多應該也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但是卻沒想到我竟然一覺睡到了下午五點多。

    完蛋!沒想要回家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倒時差。

    我幾乎是下意識的摸了摸我的頭髮。

    還好,還在,還不少。

    三點多的消息說的是。

    「你不會是真的丟了吧?」

    看到這條消息,我更加開心了。

    我感受到了一種被需要的感覺。

    哪怕是我的錯覺。

    但是,人生就是需要不斷的自我催眠不是嗎?

    總之,我很開心。

    「沒有,睡了一會兒,嘿嘿嘿。」

    我個人在qq上聊天是比較嚴謹的。

    主要的體現方式就是,每一句話的用詞和表情的搭配,都可以最大程度的還原我手機屏幕前的心情。

    「好吧,我以為你丟了呢。」

    「怎麼可能?」

    「真的,半天沒說話。」

    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。

    總不能告訴她我放假就是愛睡懶覺吧?

    那也顯得我太low了。

    所以,我跟她說。

    「其實放假的話,我很容易一覺睡半天的。」

    「好吧,你不去吃飯嗎?」

    「還沒呢。」


    「那起來做吧。」

    看著這條消息,一股後悔的情緒出現在了我的心頭。

    我下意識的拍了一下我的嘴。

    真欠!

    好好的,說什麼我會做飯?

    「今天晚上可能有客人要來,不知道怎麼辦呢。」

    「好吧,那你可能會很忙吧?」

    「忙啥?再忙也要陪你。」

    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。

    我跑到我老媽他們臥室拿了一些錢下去買啤酒。

    當然,不是用來喝的。

    嗯……最起碼不是給我喝的。

    這是因為我老媽只會做一個硬菜。

    好像是煎魚還是炒魚啊?

    看不太懂,總之需要啤酒就完了。

    其實,我本人是不喜歡喝酒的。

    真的不喜歡。

    對於我來說,喝酒還不如喝果粒橙呢。

    但是,獨自一人在外地,總有一些應酬是少不了的。

    那些飯局,並不是想不去就不去的。

    大人們可能覺得那只是小孩子的過家家。

    但是,小孩子卻把這些看的更加重要。

    和一大群人聚會,還不如找一二知己好友,高談論闊,小酌一杯。

    人多了,規矩就多了。

    酒的味道,也就變了。

    在家裡的聚會上喝酒更是一件麻煩的事情。

    酒,我能喝很多。

    曾經因為一個小說,我獨自干翻了我們一個宿舍的。

    但是,我討厭麻煩。

    敬酒,打圈,阿諛,奉承。

    若是這樣,還不如不喝。

    所以,我在家裡更多的情況下是不喝的。

    能不喝就不喝。

    在外面也不常喝,友情,似乎隨著時間的流逝,而變得愈來愈淡泊了。

    作家,是一個不需要朋友的職業。

    這個職業,沒有人能真正意義上的幫助你。

    或許責編能給你一個不錯的推薦位。

    但是這個完全不需要你去刻意打好關係,只需要體現出你作品的價值就好了。

    一切,拿利益來說話。

    有的時候,夜深人靜的時候,我也會想。

    我的這些朋友有什麼用呢?

    一個個的,不是我自視甚高。

    他們就是一群吉祥物。

    和娜娜的聊天也告一段落了。

    發過去了消息,但是並沒有回覆,然後我就給手機充上電,開始打掃屋子。

    每次家裡來客人都要這樣。

    有的時候我都不希望有什麼聚會了。

    太麻煩了,還要打掃屋子。

    大概二十分鐘左右的時間,我老媽回來了。

    然後告訴我。

    「他們不過來了。」

    「……」

    我看著剛剛打掃完的屋子一時之間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比較好。

    默默地拿起手機,窩在沙發的角落,開始碼起字來。

    寫東西的時間需要提前,因為白天她會沒有時間。

    為了能把這個剛剛認識的朋友留在身邊。

    我可以捨棄一些東西。

    過了一會兒之後,我默默地拿著一個小板凳坐在了插排旁邊。

    說句實在話,這個插排真的好短。

    所以這個有什麼用呢?

    真的好想找一根電線給他接長一點。

    我有些留戀的看了一眼舒適的沙發。

    我第一次做這種電工活兒的時候。

    是我四年級的時候。

    那個時候,我老媽跟我說,想看電視,就自己弄一個插排出來。

    那裡有插座和電線還有插頭。

    然後大概十分鐘左右,我就做出來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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